发改委:研究制定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标准指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立法进程,修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研究制定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标准指引,推动政策制度体系不断健全。此外,完善适应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长效体制机制。
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
“商务工作是国内大循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联结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枢纽,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重要作用。”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司长周强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立足商务工作“三个重要”定位,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包括:稳步扩大规则、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建立健全区域合作机制,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等。
周强表示,我国建设的统一大市场是面向全球,充分开放的市场,必将为包括外资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优环境和更大的舞台。下一步,商务部将积极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
具体而言,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取消或放宽外资准入限制。加大投资促进工作力度。依托重大经贸展会和各类投资促进机制,支持各地“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深入实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高标准落实好外资企业国民待遇;聚焦政府采购、招投标、标准制定等领域,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政策措施,保障外资企业平等参与。
组织开展专项清理
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是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点任务和关键举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综合规划司司长朱剑桥说,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制定工作,组织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专项清理,深入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持续开展竞争倡导,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离不开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对此,朱剑桥表示,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大对市场干预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夯实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规则基础。积极推动《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快修订,推动《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加快出台,优化企业跨区域迁移登记注册制度。实施质量基础设施升级增效工程,积极推进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建设,建立重点产品召回追溯体系。强化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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