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想打响网络谣言“反击战”

2024-08-22 08:33:49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期待诚信与真相的胜利。

  真相抑或谣言?

  在移动互联网的信息汪洋中,用户往往时刻会内心茫然:信这个,还是信那个,难以辨别。有别于真正的公众舆论,谣言只是社会公共舞台上演的一出虚幻大戏。但它往往猛于虎,一旦谣言出笼,凭借公众的想象力,很难阻挡其快速传播的“魔术”。

  而当谣言指向同属于公共场域的企业,尤其是头部企业,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往往更难消解。因此,这也就不难理解,继华为、小米等企业开始直面网络谣言后,近日联想也打响了谣言“反击战”。

  8月21日消息,记者自知情人士方面了解到,联想集团(原告)与某自媒体(被告)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已一审宣判,联想集团获一审胜诉。法院判处被告向联想集团道歉,并支付经济损失及相关费用共计16万余元。

  “构建良好的网络舆论生态是保证企业、个人乃至媒体的正当合法权益,这则需要多方的努力,不仅需要媒体或者自媒体从业者增强法律意识和专业能力,也需要执法机构加大执法力度,更需要企业在遇到名誉侵权时积极作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北京嘉潍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赵占领就此评论道,“这也逐渐成为企业维护自身权益的常态方式,也是构建良好网络舆论生态的必要措施。”

  联想一审胜诉

  记者获悉,本次案件由北京互联网法院立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于近日一审宣判。

  本次案由始于2023年10月联想创新科技大会期间,彼时联想宣布与英伟达等科技公司达成战略合作。该自媒体发布微博称,联想宣布与英伟达达成合作,并且联想集团董事长兼CEO杨元庆现场特别强调,“从未考虑过和华为合作”。

  该微博发出后,引发评论区大量关于联想集团的负面评价及言论。

  据记者获得的部分判决书内容,法院最终认定被告在完全没有事实根据的情况下,且明知关于联想与华为的言论较为敏感、易引发舆论、煽动网民情绪,却仍在没有事实根据的情况下发布涉案微博。

  并且,即便事前审查事实存在疏忽,被告却在各平台出现澄清“联想不考虑与华为合作”谣言的新闻、微博帖子后,仍未删除涉案微博。即被告知涉案微博系不实内容,却仍放任其传播、舆论发酵、存在主观过错。

  最终,法院一审判定,被告的行为导致原告社会评价降低、损害了原告企业形象,侵害了原告名誉权。

  “联想公司与华为公司皆系我国科技领域重要的民营企业,被告在全无事实根据的前提下,将联想公司与华为公司联系在一起,编造双方对立的事实,恶意制造矛盾,严重侵害了联想公司的名誉权。”一审判决书指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八条、第一千条、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法院判定被告在其新浪微博账号首页置顶位置发布致歉声明并保留连续30日,从而向原告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同时,判处被告向原告支付经济损失10万元、律师费6万元及公证服务费6240元。

  “根据一审判决,本案属于通过捏造事实的方式进行的名誉侵权。”赵占领就此分析称。在他看来,这些年,自媒体侵犯企业名誉权的案件呈增加趋势,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很多自媒体人并非专业媒体人转型而来,缺乏专业训练,不具备一个合格的记者所需具备的调查取证、核实等意识和能力,有时就把道听途说当成了客观事实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评论,并没有尽到必要的核实义务。另一方面,许多自媒体人在撰写文章时喜欢夹叙夹议,没有严格区分事实和观点。

  “观点可以多元,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发表观点,可以认可、质疑甚至批评,但事实则需要进行核实,更不能捏造或者歪曲。”赵占领强调。

  止谣如救火

  越是荒诞不经的传闻,人们往往越敏感。而这些传闻中裹挟的情绪,往往构成谣言传播的肥沃土壤。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勒庞所谓“群体不善推理,却急于采取行动”,所言是矣。

  从这个意义上而言,消除谣言则如同救火。尤其是关于企业的谣言,由于其谣言空间相较于个人更甚,一旦泛滥往往影响更加恶劣。

  在一定程度上,人们辨别谣言、确立信任的能力,来自于社会必需的保障,而这有赖于法治环境下的社会规约、责任权限及有效公众舆论的形成。所谓的“谣言止于智者”,尤其是在碎片化的移动互联网时代,这里的“智”不仅仅体现于个体辨别与修为,更体现为社会各方共同努力下所构建的公共产品。

  从目前国内的情形来看,包括政府、企业等各方均在行动。针对那些关于企业包括民营企业的谣言,有关部门正在加大治理力度。

  2023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人格权保护的6起典型案例,涉及网络自媒体蹭热点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侵害民营企业声誉、基于不当目的注册商标侵害民营企业家人格尊严、无事实依据抹黑企业或者企业产品等问题。

  “加强对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人格权司法保护,及时制止侵害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名誉权等人格权的违法行为,对于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宜芳表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找准司法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在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中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今年6月,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明确提出,培塑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正面典型,更好发挥民营经济重要作用。规范涉民营经济信息传播秩序,常态化开展优化营商网络环境工作,批驳蓄意炒作、造谣抹黑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言论。

  在这样的背景下,包括小米、华为等企业也开始纷纷“硬刚”网络谣言。

  8月20日,在微博拥有29万粉丝的某自媒体账户发布了对小米的道歉信,称自己造谣“小米受国外资本控制,是美国打压国内企业的工具”等不实言论,均对小米的企业形象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此前一天,有微博用户因为造谣“华为公司买水军黑小米”等内容,发布了对华为的公开道歉声明。此外,包括比亚迪002594)等企业也于近日受到网络谣言侵袭,并发布微博予以辟谣处理。

  诚然,制止谣言,任重道远。辟谣能否战胜谣言,是对政府、企业、执法机构等多种角色的长久考验。但,依然期待诚信与真相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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